4月30日,商务部发布2014年度第25、26号公告,公布了对欧盟太阳能级多晶硅(Solar-Grade Polysilicon)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终裁决定。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指导服务,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有序引导企业和社会投资光伏发电,积极营造发展氛围;要通过实施一批示范工程,建设一批科普基地,推广一批光伏技术,组织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宣传和科普活动,促进光伏发电研发、制造和应用协同发展。二、发展目标到十二五末,全市确保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200兆瓦以上,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实现较大提升;滨海产业集聚区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50兆瓦以上,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形成规模;光伏电池转换效率、光伏发电系统集成能力不断提高,发电成本显著下降,光伏产业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各区、县(市)也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构,制订具体推进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五、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余量上网部分实行全额收购,免收系统备用容量费和相关服务费用。在绍注册企业投资新建并于2015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除按政策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省0.1元/千瓦时补贴外,自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由项目所在地政府(管委会)再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限为五年。加强光伏发电配套电网建设和改造,确保配套电网与光伏发电项目同步建成、同步并网。
自发自用发电量计入地方政府和用户节能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并可作为用能指标进行交易。积极发展和应用融合了先进储能技术、信息技术的微电网和智能电网技术,提高电网系统接纳光伏发电的能力。JNNSM第一阶段裁决开发商必须采购本地来源的光伏设备和组件,但是不包括薄膜组件,这意味着作为JNNSM的一部分,美国企业可以仍出口薄膜组件。
根据WTO贸易协定,美国称,DCR抑制美国直接或间接获得任何利益。印度日前通过称其得到政府机构Solar Energy Corporation of India监管政府采购,为JNNSM辩护,其并未受到WTO对于DCR规定的影响。美国日前称,根据1994年《光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以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TRIMs),JNNSM的DCR部分违反印度义务。根据WTO裁决,今年二月的要求使得美国和印度讨论各项决议,然而在六十天(四月中旬)之后,如果未达成和谈,美国就可以要求该争端提交给小组进行审查。
此举意味着美国薄膜制造商First Solar此前主导印度薄膜市场在JNNSM II DCR项目中错过。然而,如果美国第二次向DSB提出请求进行审查,印度不可以拒绝。
追溯到2013年二月的磋商并未解决这一争端。印度和美国一直锁定在印度JNNSM国家太阳能计划第二阶段的贸易争端中,声称该计划妨碍美国企业。在会议上一份WTO声明表示:印度,因此,并未同意设立一个小组。印度希望在和解协议达成之前进行更多讨论。
在四月二十五日考虑该美国提案的会议后,WTO的争端解决机构(DSB)决定拒绝该要求。世界贸易组织(WTO)日前拒绝一项美国提出的,设立一个小组来审查印度国家太阳能计划中有争议的本地生产配额要求(DCR)的最初要求。在这方面,DSB推迟设立一个小组来研究这一问题。该WTO声明表示,美国断言太阳能发电开发商以对于启用国内太阳能电池和组件长期补贴的形式获得优势,然而印度对进口太阳能电池和太阳能组件提供较差的待遇。
在印度拒绝该要求后,WTO被迫拒绝美国二月(点击查看PV-Tech此前相关报道)制定的审查要求以精工科技为例,公司2011年实现净利润4亿元,然而在2012年和2013年则各巨亏2亿元。
但是再也无法与2011年的高毛利率相媲美。2013年光伏企业的平均毛利率虽然有所回升,达到了21%。
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近三年29家光伏行业的上市公司企业资产负债总额分别为:880亿元、1113亿元和1252亿元,年增长率分别为26%和12%。从数据不难发现,受行业周期性因素影响,光伏企业的业绩常常大起大落,经营业绩很不稳定。若不能及时偿债,轻则造成企业短期的经营困难,重则可能导致企业破产的情况出现。华泰证券分析人士称。作为企业的一种重要融资手段,发行企业债确实可以缓解企业面临的资金缺口压力,并且为企业低成本进行长期筹集资金提供了可能性。然而,如果上市企业的盈利能力长期不足,应付债券最终将成为企业运行过程中的一种负担。
其中,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应付债券余额分别为36亿元、84亿元和88亿元,尤以2012年度增长最为迅速,相比2011年度应付债券余额增长了133%。光伏行业毛利率的不稳定性导致其利润经常出现不稳定的情况,而产能过剩、产品价格下跌速度超过成本下跌速度成为光伏企业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
对于光伏企业来讲,若资产负债率在未来几年继续增长的话,长期背债运行的风险将进一步显现,企业的财务风险会被市场进一步放大。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光伏行业的上市公司中,应付债券余额在近三年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其中,银星能源、宏润建设和大港股份资产负债率已经三年高于80%,且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光伏行业曾经一度引发实体资金的投资热潮,但却由于之前的欧洲市场萎缩、美国双反调查、产能严重过剩等原因导致光伏企业大不如前,近三年来A股光伏企业资产负债连续三年上升,盈利能力大幅下降,应付债券可能存在潜在风险。
北京商报记者通过查询发现,2011年,统计中的光伏企业平均毛利率高达42%,这一数值在2012年期间突降为17%,且有三家企业毛利率为负值,其中*ST超日的毛利率为-31%。同时,需要注意的是,29家企业的整体资产负债率也在逐年上升,2011年的资产负债为49%,而这一数字在2012年和2013年已经分别涨至52%和53%。应付债券风险不可小觑11超日债的违约事件,不仅终结了我国债市零违约的神话,同时还让投资者更多地开始关注上市公司的另一个潜在风险应付债券。北京商报记者统计发现,归属光伏行业的29家上市公司中,其资产负债总额连续三年出现增长,资产负债率也在逐步增高。
企业发行债券不仅需考虑债券发行本身带来的收益和风险,而且需要考虑企业本身的融资结构,做到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的匹配,达到符合企业自身与所属行业最优比例。同时,资产负债率高还会导致进一步加剧企业融资的成本,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十分不利。
北京鑫税广通税务师事务所业务主管王伟表示,资产负债率高,说明企业的资金来源中,来源于债务的资金较多,来源于企业所有者的资金较少,财务风险相对较高,可能带来现金流不足、资金链断裂。对于那些所处光伏行业的上市公司,近几年行业不景气的影响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的盈利能力。
虽然增长速度在2013年度有所放缓,但是其继续增长的趋势仍然存在,投资者应时刻注意其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行业利润大起大落光伏企业负债率逐步走高的同时,其利润却未能实现连年增长,业绩不稳定是光伏行业普遍面临的问题。
因此,在光伏企业盈利能力尚未回归常态之前,相关企业的应付债券余额尤其应该被看做随时可能释放的风险,引起投资者的重点关注,避免再次出现类似11超日债而踩雷受伤。负债率走高引担忧作为反映企业真实经营状况的一项重要指标,企业负债总额、负债率的变化,或折射出光伏企业未来发展中存在一定的隐忧。华泰证券(601688,股吧)分析人士称。工信部最新发布的《2013年我国光伏行业运行情况》报告显示,2013年以来,光伏行业虽然有所回暖,但是其发展仍面临着材料装备等关键技术与国外尚存差距、资金和政策扶持过于偏重环节、发电并网等政策有待细化落实和国际贸易环境仍存继续恶化的可能等诸多问题。
另外,企业所处行业的景气度,也应作为一种企业能否按时偿付企业债券本息的重要考核因素。虽然增长的幅度本身不大,但是其增长的基数已经处于相对危险的边缘。
据统计,29家所处光伏行业的企业,2011、2012、201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6亿元、-6亿元、45亿元然而,如果上市企业的盈利能力长期不足,应付债券最终将成为企业运行过程中的一种负担。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29家企业的整体资产负债率也在逐年上升,2011年的资产负债为49%,而这一数字在2012年和2013年已经分别涨至52%和53%。企业发行债券不仅需考虑债券发行本身带来的收益和风险,而且需要考虑企业本身的融资结构,做到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的匹配,达到符合企业自身与所属行业最优比例。